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置并消除事故隐患,是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改革和创新。为树立企业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正面典型,
2024年7月,阜新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员工董某、赵某正常作业时,发现污水池潜水泵电源线附近有烟雾,董某上前查看,赵某立即对讲机上报污水领导,董某发现电源短路后立即叫赵某配合,切断泵电源,因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成功避免了一起火灾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污水站员工董某、赵某现金奖励各500元。
案例一:2025年1月,辽宁某化工有限公司7号车间一班操作员王某正常巡检时,发现P101A泵出口管线处有导热油从保温铁皮缝隙处滴落,由于下方有高温管线A泵出口阀,联系当班班长及装置管理人员实施停车。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成功避免了一起火灾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操作员王某现金奖励500元。
案例二:2024年6月,辽宁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车间王某在现场巡查时,发现物化车间一楼西侧有焦糊味,及时上报车间班长。经排查,发现一楼西侧西南角一处电线因长时间用电负荷且外皮损坏,由此产生焦糊味,成功避免了一起火灾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王某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三:2024年10月,阜新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一车间投料过程中,EHS巡查人员王某在确认物料时发现待投物料重量异常,并终止投料。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对物料进行确认,成功避免了一起因物料错误引发的爆炸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巡查人员王某现金奖励500元。
2024年12月,彰武县某公司鞭炮库搬运工刘某某作业时,发现库房门前人体静电消除器失灵,轻易造成入库人员携带静电入库作业,当即报告公司负责人,成功避免了一起爆燃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搬运工刘某某现金奖励200元。
2024年10月16日,阜新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营缮队职工林某在日常工作时,发现换热站矿井供热设备下有积水,经检查发现新更换的热力计量表管路漏水,当即报告营缮队负责人,组织人员做维修更换。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成功避免了事故发生,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营缮队职工林某现金奖励200元。
2025年1月,辽宁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某某在日常工作时发现,另一名人员在精选厂厂区内未佩戴安全帽进行作业,该职工通过扫码“企业内部问题隐患报告”二维码,将信息填写后一键发送到公司安环部,安环部立即赶到现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人予以纠正,并进行了诫勉教育,成功避免了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举报人某某现金奖励200元。
2024年11月,阜新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员工在某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下楼梯时,发现27号楼电梯井道硬防护缺失,存在坠落风险,立即报告项目部。项目部安全员立即到达硬防护缺失楼层,联系架工,组织整改,成功避免了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300元。
2024年12月,阜新某民爆有限公司起爆器材车间某员工传送起爆药时,发现起爆药库房门框跨接断开,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派修东西的人立即前往维修,及时消除了静电隐患,成功避免了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一:2024年10月,阜新某金属有限公司分离车间一职工在去办公楼的路上发现贴身携带煤气报警仪显示数值情况异常,遂即向公司安环部汇报。经排查分析确定3#煤气脱水器出现煤气泄露情况,公司领导立即安排关闭上方球阀,将脱水器水重新灌满后,经检验合格后重新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成功避免了一起泄露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名职工现金奖励500元。
案例二:2024年8月,阜新某钢铁铸造有限公司保安部保安员在对厂区巡查时,发现打磨车间外面的除尘器排气筒的斜拉固定钢丝绳锈蚀严重,随即报告安环部。安环部马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成功避免了一起坍塌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名保安员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三:2024年9月,彰武县某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一职工在作业时,发现龙门吊一处吊索具存在严重磨碎现象。该员工遂即向公司安全部报告,安全部第一时间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成功避免了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名职工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四:2024年9月,阜新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调理品三车间维修工李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本车间新装油炸设备在设备停机后,设备加热部位温度未降温至安全温度以下就可提升加热部位,加热高温部位给周围作业人员带来很大风险,极易导致人员烫伤,立即向车间领导汇报相关情况,成功避免了一起灼烫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维修工李某现金奖励500元。
2024年10月,阜新某供电公司员工王某某外出时发现66千伏彰前线号右导线多处断股,极易发生导线断线故障,引发过往行人、车辆触电等事故风险,随即报告公司安监部。在公司运检部、安监部统一协调配合下,及时修复断股导线,成功避免了一起触电事故。公司依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巡线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